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
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是可以
继承的。
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享受
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
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
如果
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早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
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