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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无效招标和投标

更新时间: 2022-06-07 16:57:32
律师解答
无效招标包括:
1、招标程序违法:不在国家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不符合法定要求;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法定要求。
2、招标行为违法: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件不符合法定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无效投标包括: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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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提出工作要求,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是定作人;

按指定完成工作成果、收取酬金的一方为承揽人。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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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围标串标要去什么部门

举报围标串标要去什么部门

在招标进程中若是察觉到可能出现的围标现象时,可以毫不犹豫地将此事反映给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在收到诉求后,会依据调查所掌握的确凿证据和事实情况,按照以下规范制度来最终做出相应的处理决策: 首先,诉诸于投诉之后,招标采购这一重要环节将会被强制要求暂时停滞; 其次,虽然举报情况发生后,招标采购步骤原则上不会立即中断,然而其还是会遵循一定的规律有序进行; 再次,如果投诉或是举报内容属实,明确指出了招标采购活动当中确实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那么行政监督部门就需本着履行自身职责的原则,依法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相关的处理或者是行政处罚; 最后,即便是此次事件没有引发投诉或是举报,可是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后发现存在其他非法违规行为的话,只要这些行为仍然属于行政监督部门自身权利范围之内的问题,都需要对此进行一并的处理与解决。

1358次阅读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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