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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纠纷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 2021-03-04 14: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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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工程合同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按照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程纠纷诉讼时效应该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按照上述规定,诉讼时效应从承包方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在工程纠纷中应从发包方违约时起算,发包方违约之时应是“结构验收后60日”后的第二天,诉讼时效应从此时起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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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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