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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要求重新招标是否能沿用原标

更新时间: 2022-06-07 16:40:28
律师解答
如原招标文件同所招标的项目产生冲突,已不能满足所招标项目的需求或不适合项目本体需要。
则需进行重新招标。
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正确的作法是按原招标程序进行,与选定的中标人商定,对其设计的变更,进行合同价格的调整,按调整后的价格签订合同协议书,如果谈不成,先按原中标价签订合同协议书,待合同实施时再按变更的方法解决。
设计变化,增加了工程量,这应该按照法律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按投标单价进行调整总价,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的单价,就使用清单中的单价;如果没有适用的单价,但有相类似的单价,可以调整后使用;如果没有相类似的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一个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批准,使用此单价。
由于工程量增加幅度较大,应该按照工程招标文件规定,对单价进行调整,一般规定工程量增加10%,单价不予调整,超过10%,超过部分单价下调10%。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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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提出工作要求,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是定作人;

按指定完成工作成果、收取酬金的一方为承揽人。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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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期有人提出质疑,多久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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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疑提起的要求及时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在中标的公示阶段有权利提出质疑,这一时间段一般为至少3天。 2.招标人的回应与程序: 当招标人接收到质疑时,他们必须在3个自然日内作出正式回复,并且在此之前,应暂时停止招标投标活动以进行审查和调查。 3.质疑处理的流程: 对于未能得到妥善解决的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机构的回复并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机构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回复,那么质疑供应商有权在回复期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其所在地区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4.财政部门的介入与处理: 财政部门在接到投诉之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明确的处理决定。 如有必要,财政部门可通知招标采购机构暂停签署合同等相关活动,但是暂停时间最长不能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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