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我国法律规定,在房屋征收或拆迁中,被征收人可获经济补偿,经协商一致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但是否公证非强制,不影响协议效力。签订合同时,需确保签约主体为合法的拆迁方,如拆迁指挥中心这类机构由于非法人,可能影响合同执行。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因条款不清晰导致后续执行困难。初次被拆迁者应对合同细节有充分了解。

购房时,务必详读并理解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关注关键信息和潜在风险。协议可能因人而异,一字一句都关乎资产价值。如涉及额外合同(如期房交易),可能影响权益。合约需经公证以受法律保护,切勿在未经深思熟虑下签署,以免损失权益和财富。确保每项条款清晰明了,避免被动放弃利益。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需注意:协议内容要与补偿方案相符,明确违约责任,确保房屋信息准确,留意其他重要事项。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双方应就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时间、房屋地点面积、搬迁费用、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等事宜订立合法有效的补偿协议,违约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拆迁补偿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一般来说房屋拆迁签订补偿协议要书写的内容有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