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田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接受了专业的系统法律知识授业,从业以来,一直秉持着积极学习,用于探索的精神,不断积累经验,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及业务能力。在交通事故、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以及婚姻继承的领域积累率较强的经验。总以虚心、耐心来迎接每一位当事人,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认真负责,努力完成自身各项工作,竭力维护当事人各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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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夫妻双方完全有权利就其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作出约定,将这些财产分别划为各自所有、共同拥有,或是一部分属于个人所有权、另一部分属于双方共有所有权。然而,这样的约定须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方可生效。同时,这一夫妻间的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将对他们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配,是需要严格执行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约定事项,所以双方都要按照协议条款,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遵守承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但是,如果因为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导致协议签署过程中出现了不公平的现象,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变更或撤销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配部分。

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问题,国家没要求必须公证。所以,公证不是协议履行的必要环节。关键是协议得是当事人自愿的,条款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满足这些条件,双方办完离婚登记手续,协议就有效了。要是能公证一下,协议的公信力和法律约束力会更强。

离婚冷静期内,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并未生效。这个冷静期的设立,是为了让夫妻双方能够更加慎重地考虑离婚决定。在这段时间里,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只有当冷静期结束,双方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其中的财产分配条款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离婚协议书中的财富分配条款满足特定条件时,这些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这些条款是双方自主协商、公平合理且没有受到欺诈、强迫等不良因素影响,那么这些条款通常会对双方产生明显的约束作用。但是,如果一方发现对方在签署协议过程中故意隐瞒、转移、出售、破坏婚姻期间的共有资产,或者试图通过虚假债务侵犯对方的财产权益,那么该方有权向法院申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