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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判

时间:2025.05.12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441人
律师解析: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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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力辉律师

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赵力辉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2021年执业,目前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擅长刑事辩护,个人参与办理上百件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涵盖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诈骗罪,侵犯公民信息,经济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熟悉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能够精准捕捉案件突破口,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同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租赁,买卖,建设工程,融资租赁等),劳务纠纷,保险道交纠纷,人身损害,侵权,婚姻家事纠纷等。 案例一、吉某、艾某等人特大侵犯公明信息罪一案,办案机关指控被告人公司通过直播引流方式侵犯公民信息300万条,案件移送检察院后,首先为吉某争取到从犯、帮助犯的认定,进而从并不明知侵犯过程角度入手,案件最终被法院两次退回检察院后,做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案例二、邓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本案涉案金额53万元,且被告人存在盗窃前科,案件委托后13次会见案件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涉经过,同时联系办案机关沟通犯罪过程,最终以证据不足需继续侦查的理由争取到取保候审,后续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最终做出证据不足不予逮捕的决定。 案例三、郭某某失火罪一案,郭某某被公安机关以失火罪为由刑事拘留,涉案过火面积13公顷,烧毁树木2000余颗,案件委托后多次与当事人会见,并前往事发地拍照取证,结合会见情况以及事发地取得的证据,成功帮助当事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案涉损失金额做出鉴定,确认损失金额220万元,并向检察院移送,检察院初步建议量刑3年6个月,赵力辉律师通过对公安机关鉴定意见的仔细研究,从树木死亡原因、火势蔓延原因、损失金额计算方式等方面入手,向检察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检察院决定重新鉴定,赵力辉律师在与鉴定机构多次沟通并跟随鉴定机构前往现场勘察后,最终使鉴定机构出具报告,认定损失金额为64万元。赵力辉律师根据新的鉴定金额积极与检察院以及被害人沟通,最终检察院决定建议量刑1年6个月,并建议适用缓刑,后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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