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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登记

时间:2025.02.1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14人
律师解答:
需要。
律师解析:
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登记的。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包括:(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3)以租赁方式取得,应当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4)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应当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税费缴纳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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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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