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看情况。
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
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债务发生在
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
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还款责任。
3、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
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
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其中一方的卡债,则另一方无须承担还款责任;夫妻承担
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
举证责任。
4、如果夫妻一方
欠信用卡卡债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
高利贷等等,另一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5、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的债务,基于夫妻共同利益管理
共同财产产生的,为
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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