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
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
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
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
身份证;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
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
健康证明;
5.捡拾经过证明;
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
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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