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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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些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会被视为无效:1.签约方需要有合法身份,比如正式的征收权。2.协议中的条款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补偿不能低于法定标准。3.协议必须是基于各方的真实意愿,不能使用欺骗、压迫等不当手段。

征收补偿协议无效后,双方需要恢复到协议签订之前的状态。被征收方不能因此失去补偿权益,征收方也无权依据无效协议索要义务。这种情况容易引发争议,双方需要重新商议补偿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于已经执行的事项,需要进行恢复或补救。

如果征收补偿协议被认定为无效,你可以先尝试和征收方重新协商,争取合理的补偿。如果协商没有结果,你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这个过程中,你一定要保存好协议原文、相关通知以及沟通记录等证据,用来证明协议无效和你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住房征收补偿协议必须要双方(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共同签署才生效,要是仅由征收单位签署,通常是无效的。这是因为协议需要体现双方的共识和意愿,单方签字不能证明协议内容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行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