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产证丢失的补办,
第一,向房地产
登记机关报失。
房主开具证明信,带齐材料办理挂失手续。
第二,房主持声明及证明材料刊登遗失声明后,无人异议,持
身份证等材料,填《补
办房产证申请表》,持补发公告刊登补发公告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可领新房产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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