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立即咨询
挂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间的协议通常不对外抗权,但挂名股东如履行义务蒙受损失,有权索赔。挂名股东实质上未出资,仅名义上参与公司设立,注册资本由他人投入。其特征包括:形式上符合股东资格,登记在册;名义持有资金实为实际出资人所有,无出资责任;常被用于规避法律责任。

挂名股东免责协议在中国法律框架下,仅对内部关系具有约束力。一旦发生外部法律纠纷,该协议无法对抗第三方。若隐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挂名股东需承担补充出资责任。因此,双方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应明确并通过代持股协议体现,以确保法律上的权益保障。

挂名股东免责协议在中国法律框架下,仅对内部关系具有约束力。 一旦发生外部法律纠纷,该协议无法对抗第三方。 若隐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挂名股东需承担补充出资责任。 因此,双方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应明确并通过代持股协议体现,以确保法律上的权益保障。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挂名股东免责合法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挂名股东依法签订的免责协议是有效的,挂名股东符合公司股东的全部要件,需要记录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中,其名下的资金,属于实际出资人所有,没有特殊的情况,挂名股东与隐名股东间的协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