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给他人干了挂名法人,不参与任何管理和经营也无任何资本投入,多少个股东联名些了股东协议书对法人进行一切的免责协议,请问该协议有效还是无效?

天津 - 津南区 合伙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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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答疑法务

地区:天津 - 津南区

您好,公司法人是根本就不能够免去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谓的公司法人免责协议只在公司内部有效,但是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公司法人在有一些情况后,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018-11-02 15:30: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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