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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免责是否合法

董* 山西-忻州 股权咨询 2023.01.24 02:28:31 376人阅读

挂名股东免责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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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免责一般是不合法的。
一、挂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对于双方内容是有效的,但一般不对抗其他的案外人,一旦挂名股东承担责任,可以找隐名股东来追偿。
二、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三、挂名股东的特征如下:
1、挂名股东在形式上具备了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要件,不仅在公司章程中、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中,而且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均反映为股东;
2、挂名股东名下资金属实际出资人所有,他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以欺诈或欺骗手段出资;
3、挂名股东名下的资金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而投入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1-24 02:30:31 回复

【法律意见】一、挂名法人免责声明的内容和格式应该注意如下问题:1.规定双方名称;2.确立公司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处分权;3.规定双方义务;4.声明产生的法律责任的免责;5.协议生效时间、份数、签名等等二、需要注意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合同,是有合同效力的。但是协议只是在合同签订人之间内部发生效力,在对外关系方面,既然是法定代表人,该什么职责就是什么职责。三、免责声明的参考格式乙方:甲方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三、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有甲方承担。五、甲方每月15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六、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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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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