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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时间:2025.01.29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958人
律师解析:
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人身利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主张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死亡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遭到他人侮辱、诽谤、贬损、丑化,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因此,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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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鹏鹏律师

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

邹鹏鹏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于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执业至今承办过200+民商事案件,涉及房地产业、租赁和房屋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次被委托人称为“靠谱”的律师,希望可以为您提供靠谱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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