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动产
抵押登记的变更流程是:
1、双方签订动产
抵押登记变更合同;
2、共同向抵押登记部门提交申请,准备原《动产抵押登记书》、
抵押合同双方
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
身份证明等文件。
3、动产抵押
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后审核,审核通过后应当当场在《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
《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
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
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
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
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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