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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传播疫情罪刑法

时间:2025.02.19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899人
律师解析: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比如说有的病人在已知自己属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情况下,未按照规定进行隔离,故意或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且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115条相关规定,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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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更多>>
  • 可能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 更多>>
  • 故意传播疫情的法律责任:故意传播疫情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危险...... 更多>>
  • 故意传播疫情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死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 更多>>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病情的,引起传染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 更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 更多>>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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