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
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调解员;仲裁培养计划第一期青年律师;律动江湾,江湾街道,咨询律师;擅长公司经营,知识产权,股权纠纷,征地拆迁,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用工,刑事辩护,法律培训。 熟悉全国各地法院,诉讼以及非诉讼代理单位:美的集团、中粮集团、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人事社、库尔勒香梨、段氏龙虾、轻工业集团、欧麦力、谷励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谷励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西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 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追求节省的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的反应。通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在执业中本人注重于细节,谨慎而不拘泥,希望在法与心灵上安身立命。
1833人阅读
公司并购时,依据法规,贵司可吸纳被收购方员工并签订新劳动合同,明确薪酬待遇、休息假期和养老保险等。如无法直接保留,应支付法定经济补偿金,确保员工得到公正、合理的安置。
1049人阅读
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收购自身股份,如削减注册资本、与其他相关企业并购、奖励员工或回应股东关于合并、分立等重大决策的不同意见。这些举措旨在整合资源、拓展业务,同时保护股东权益。
1544人阅读
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是三种不同的公司合并形式。新设合并产生新实体,原公司消亡;吸收合并则形成单一实体,原集团不消失;控股合并是一家企业通过购得另一家企业的有投票权股份来产生重大影响。控股合并不导致公司消失,维持独立法人地位,而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仅存在一个法人实体。吸收合并分三种类型: 母公司为主角、上市公司为主角和非上市公司间合并;控股合并则表现为获取股权或股票交换以掌控另一实体。
1342人阅读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解除争议处理包括:①合同未履行的,出卖方退还购房款,买受方交还房屋;②已履行且其他部分有效的,合同效力仍予确认,前期履行不受影响;③因无效行为取得财产的,须返还或折价补偿,并视情况赔偿对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