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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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中,原业主未履行户口迁出义务时,现业主可持房产证和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并可要求原业主赔偿相应违约金。购房合同中的户口迁出条款具备法律效力,可得到法庭支持。

针对二手房业主户口未迁离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买受方可提交户口迁入申请至辖区派出所,取得批准后更替户主身份。原业主可申请将户口迁往社区公共户口所在地。具体步骤包括递交安置申请至甲方派出所获取接受证明,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提交至乙方派出所并注销户籍,修改婚姻状况并开具户籍证明,填写户口登记申请书并上报审批,最后领取新户口簿和身份证。需原业主配合,因公安部门无法强制迁移户口。

二手房过户时,需提交户口簿、不动产转让登记申请表格、身份证件及照片、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等必要资料。交易完成后一个月内,携带购房合同等到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户登记。房产证是房产权属的唯一法律证明,无房产证交易风险极大,可能导致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或蒙受损失。

购买二手房时,原业主户口未迁出可能带来多重问题:学籍占用,学区房价值受限;可能卷入债务纠纷,购房者受牵连;转售时买家顾虑,影响房价谈判;拆迁补偿也可能因原业主户口在册而复杂化。户口问题不仅耽误子女入学,还增添法律、交易及补偿层面的困扰。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卖方需核实住房户籍情况并告知买方,买方也应主动索取信息。掌握户口状况后,双方应明确约定买卖和户口迁移条款。必要时,可将户口迁移作为付款前提。对于无法或无需迁移的户口,务必书面约定,避免口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