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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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擅自挪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将面临严厉处罚:政府房地产部门会追回资金并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者除警告外,还将面临不超过挪用额2倍的罚款;犯罪行为将导致刑事追究,责任人需承担法律责任。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缴纳时间和金额因地域和政策而异。首次缴纳可选择亲自或授权物业公司、开发商代缴至专用账户,开发商需在收到资金后30天内存入。公共维修基金需在交房前缴纳,具体时间按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缴纳金额基于当地住宅建筑每平方米造价的5%-8%浮动。

未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无法取得合法有效的房产证书,且开发建设单位或销售机构不得交付房屋。此外,业主必须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包括单一所有权住宅及与其紧密相连的非住宅建筑。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办房产证是否要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收费标准规定是按照总房款的2%来进行收取,一般情况下,这样的一种比例是全国通用的。但不同类型的住宅房屋的一些收费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是多层住宅建设,那么收费标准应当是每平方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