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5.01.24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00人
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应当协助其探视孩子。
但如果其探视过错中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的,可以中止其探视权,等该情形消失后恢复其探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 更多>>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 更多>>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 更多>>
耿小艳律师

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

耿小艳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多起民商事案件、婚姻家事案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人身损害、婚姻家事、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年均办案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耿律师更作为社区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调解等服务,工作得到社区领导和居民一致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