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意向金在转为
定金前,一般可退。
它只是表达
购房意愿,并非定金性质。
2.若在合同约定期内,买卖双方就
购房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致交易失败,意向金应退还。
3.若意向金已转为定金,
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回,收定金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
关键看是否实质转变,由双方约定和履行情况决定。
案情回顾:小朱有意购房,向卖方支付了一笔意向金。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小朱与卖方就正式购房
合同条款产生分歧,未能达成一致,交易失败。小朱要求退还意向金,然而卖方认为意向金已转化为定金,拒绝退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意向金转为定金之前,通常是可以退还的,因为意向金只是购房意愿的初步表示,并非定金。本案中,若意向金未实质转变为定金,小朱有权要求退还。
2、若意向金已明确转化为定金,根据定金法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判断意向金是否转化为定金,需看双方约定及履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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