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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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宅基地房屋转让纠纷的妥善解决方法当面临宅基地侵权转让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寻求解决之路;若当事人因某些原因不愿意进行协商或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向当地特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如若对仲裁机构作出的结果仍然持不同意见,当事人有权在收到处理决定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直接向上诉法庭提起诉讼。

债务纠纷民事诉讼中,败诉方通常承担诉讼费用。律师费则由委托方支付,但胜诉被告可向原告索赔律师费。因此,当事人可在起诉状中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依据法律支持的必要费用偿付原则。

债务纠纷涉及商铺所有权转移时,债权人可依法提起诉讼撤销债务人非法转移所有权的不当行为,保护自身权益。转让交易须合法,赠予等非法转移方式不受法律保护。

房屋转让合同争议频发,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策略解决。先尝试友好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第三方调解。若仍有分歧,可申请仲裁。若仲裁结果无法接受,最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资信欠佳或负债累累的情况下,涉及不动产抵押等相关事宜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以及第三方协调来达成和解方案,以期妥善处理合同纠纷。若双方均无意愿进行和解或调解,或者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依据先前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然而,若和解及仲裁皆告失败,债权人与债务人还可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程序,寻求法律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