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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赶媳妇出门媳妇怎么办

时间:2025.07.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053人
律师解析:
1.若房屋属夫妻共有,媳妇作为共有人有居住权,婆婆无权驱赶。
若婆婆非要这么做,媳妇可报警,警察会调解并指出婆婆行为不当。
若影响到媳妇生活,还能起诉保障居住权益。
2.若房屋归婆婆,她从物权上有决定他人居住的权利。
但从家庭伦理看,媳妇基于婚姻有居住权益。
媳妇可先让丈夫协调,若协调不成且权益受损,可报警或找妇联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许结婚后和婆婆一起居住。一天,婆婆突然要赶小朱出门。经了解,原来小朱和小许居住的房屋,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婆婆却执意驱赶小朱;若房屋为婆婆所有,婆婆也不顾小朱基于婚姻关系在家庭中的合理居住权益,强硬要求小朱离开,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朱作为共有人拥有居住权,婆婆无权驱赶。若婆婆执意为之,小朱可报警,警察会调解并告知婆婆行为不当。若婆婆行为影响小朱正常生活,小朱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碍,保障居住使用权益。
2、若房屋为婆婆所有,从物权角度婆婆有一定决定权,但从家庭伦理和婚姻角度,小朱基于婚姻有居住等合理权益。小朱可先与丈夫小许沟通协调,若协调无果且权益受损,如被暴力驱赶,可通过报警、妇联等途径维护自身安全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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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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