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犯罪嫌疑人被
拘留时间会算入
判刑后的执行刑期。
判处
管制时,判决前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判处
拘役、
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羁押涵盖公安机关的
刑事拘留、检察机关决定
拘留及
逮捕等
限制人身自由措施。
这么做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防止对同一行为重复时间惩罚。
案情回顾:小朱因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法院审理,小朱被判处有期徒刑。小朱认为自己
被拘留的这段时间不应算在判刑后的执行刑期内,而
公诉机关则认为应将拘留时间计入执行刑期,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的羁押包括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
强制措施。
2、小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属于先行羁押的情况,所以其被拘留的时间应计入最终判刑的
执行期限,这样才能保障其合法权益,避免对同一行为进行重复的时间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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