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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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拘禁过程中,包括节假日在内的所有工作日均应予以考量。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否逢节假日,公安部门对此类嫌疑犯的拘禁时长都从其被拘留当日开始算起。这一做法是完全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章制度所规定的。

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中包含了法定节假日的时间,这是需要注意的一点。刑事拘留在法律程序上是特殊的,目的是临时性剥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会使用这种措施。法定节假日期间,刑事拘留的期限不会中断或停止计算。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既包括正常工作日,也包括法定节假日。这个期限是从公安机关对特定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的时候开始计算的,一般来说,这个期限不能超过三天;如果有特殊情况,拘留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也不能超过四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的拘留时间可以延长到三十天。

在我国,刑事拘留期为37天,主要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如果公安在拘留后的3天内将案件上报给检察院审查,那么可以延长1至4天;如果案件涉及重大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那么延长至30天也是可以的。检察院在收到案件后的7天内会决定是否逮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包含节假日,按照连续自然日计算,不会因为假期而中断。在实践中,这七天是连续计算的,不分工作日和休息日。但是,在遇到复杂案情或需要补充调查等特殊情况时,拘留期限可以依法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