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产未
过户,一般能
撤销赠与。
不过,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公证过的
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
2.房产已过户,通常不能收回。
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
近亲属权益、不履行
扶养义务、不
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赠与人
可撤销赠与。
3.赠与人
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案情回顾:小何打算将自己名下一套
房产赠与小丽,并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一段时间后,小何因自身经济状况变化,想要收回该房产,小丽则认为赠与合同已签订,小何不应反悔,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后小何了解到小丽存在严重侵害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情况,且此时房产已过户到小丽名下。
案情分析:1、在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时,根据法律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小何作为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收回房产,所以小何原本有收回房产的权利。
2、当房产已办理过户登记后,一般不能随意收回。但因小丽存在严重侵害小何近亲属合法权益的情形,小何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且小何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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