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协议没明确价格,一般也是有效的。
《
民法典》规定,
合同成立不一定要有价格条款,只要有
当事人、标的等基本要素,是双方真实意愿,不
违法违规和公序良俗,合同通常就生效。
2.若价格没明确,双方可协商
补充协议确定价格。
3.协商不成,就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定。
4.还是不能确定的,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就按规定执行,没有就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
总之,协议不会因价格不明确必然无效,可后续明确。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许签订了一份商品买卖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双方当事人和交易的商品标的,但未写明商品价格。交易进行时,小许认为价格未明确协议应无效,拒绝按小朱提出的价格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要素包括当事人、标的等,价格并非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此协议具备当事人和标的等基本要素,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所以该协议通常成立并生效。
2、对于价格未明确的情况,小朱和小许可以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确定价格;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若仍不能确定,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按规定执行;没有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协议不因未明确价格而必然无效,可通过后续方式明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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