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边的一个美容院里面做美容,然后在美容结束之后对方才告诉我价格对我进行钱财的收取,事先未明确告知是否涉嫌欺诈的啊?我是否可以进行索赔的啊?

四川 - 绵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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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争议法律咨询

地区:四川 - 绵阳

事先未明确告知则涉嫌欺诈。关于价格欺诈的认定,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定第六条第二款: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存在价格欺诈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索赔的 。

2021-02-19 06:5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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