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外国人在中国被
行政拘留,依《
治安管理处罚法》,当场作
处罚决定的,处罚书当场交付;
200元以下罚款可当场收缴。
若处罚前已
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2.外国人被
刑事拘留,期限与案件侦查相关。
公安机关认为需
逮捕,应提请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7日内作决定,复杂情况可延长1-4日。
流窜等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时间可延至30日,
拘留期限少则几天,多则37天。
案情回顾:小胡是一名外国人,在中国因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在处罚决定作出时,警方当场交付
处罚决定书,并收缴了200元罚款。此前小胡因调查已被限制人身自由2日,此次行政拘留期限为5日。另外,小丽也是外国人,因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她并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案件情况复杂,公安机关延长了提请审查时间。
案情分析:1、对于小胡的行政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时处罚决定书应当场交付被处罚人,200元以下罚款可当场收缴,且处罚前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折抵行政拘留,小胡被限制人身自由2日应折抵行政拘留2日,实际执行行政拘留应为3日。
2、对于小丽的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因案件情况复杂可延长一至四日提请审查时间,若小丽存在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情形,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加上检察院审查的七日,
刑事拘留期限少则几天,多则可能长达三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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