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商品房买卖里,买家能
退房的情形有:
1.开发商
逾期交房,买家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买家就有权
解除合同。
比如开发商原本承诺6月交房,结果拖到9月还未交付,买家催告后到12月仍未交房,这种情况买家可退房。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致使房屋无法交付使用,或者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
像房子出现严重倾斜等主体结构问题。
3.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例如房屋漏水严重,导致屋内物品损坏,无法正常居住。
4.出卖人交付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5.出卖人迟延办理
房屋所有权登记,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办理。
6.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
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担保贷款合同致
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符合上述情形,买家可依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经法定程序解除
购房合同,要求退房并主张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6月交房。然而开发商
逾期至9月仍未交付,小何催告后到12月仍未交房。此外,小何在看房时还发现房屋存在严重漏水问题,屋内物品因此损坏,无法正常居住。同时,实测房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小何遂要求退房,开发商却拒绝。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小何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小何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2、房屋存在严重漏水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小何也可据此主张解除合同。
3、房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小何同样符合退房条件。因此,小何的退房诉求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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