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仔细查看
合同条款。
确认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推迟交房的约定,若有遇到
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的相关条款,可按约定处理。
(二)明确不可抗力范围。
了解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若因这类原因推迟交房,出租方
无责。
(三)出租方擅自推迟的处理。
若合同无相关约定,出租方擅自推迟交房,
承租方有权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比如
赔偿损失、支付
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将商铺出租给小李,双方签订了
商铺租赁合同。交付日期临近时,小朱以遭遇自然灾害为由推迟交房。小李认为小朱没有提供灾害影响交房的有力
证据,是无故推迟,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小朱则坚称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按规定可推迟交房,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1、判断包租商铺能否推迟交房要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若合同中有遇不可抗力可推迟交房的约定,且自然灾害等属于不可抗力范畴,那么出租方小朱有正当理由推迟交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合同无相关约定,小朱擅自推迟交房,就属于
违约行为。小李作为承租方,有权要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如
赔偿因推迟交房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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