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诉讼时效分类:
《
民法典》中诉讼时效分一般、特殊和最长三种。
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时起算;
特殊由法律规定,像国际货物买卖等
合同争议是四年;
最长二十年,从权利受损日起算,超二十年法院不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2.常见问题:
实践中,一是起算点因案件而异;
二是要判断中断、中止情形,中断如提履行请求,中止如遇
不可抗力;
三是超时效后,义务人可抗辩,但若自愿履行则不能要求返还。
案情回顾:小许曾借款5万元给小李,双方
未约定还款期限。多年后,小许因急需用钱要求小李还款,小李却以
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小许认为自己刚提出还款要求,诉讼时效不应算过。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许遂将小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因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起算点需结合实际确定。小许刚提出还款要求,其权利受损害时间应从此刻起算,若未超三年,诉讼时效未过。
2、若小许此前曾向小李提出履行请求,会导致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存在不可抗力等中止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真已过诉讼时效,小李可提出不履行义务抗辩,但如果小李自愿履行,之后不能以时效已过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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