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实际施工人
起诉追讨欠款,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确定被告,不仅包括
合同相对方,
符合条件时可将发包人列为被告。
2.
收集证据,如
建设工程合同、施工记录等,以此证明施工事实和欠款数额。
3.撰写
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求及理由,然后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交诉状和
证据。
4.按时参加庭审,陈述事实、举证辩论。
若不服
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上诉。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名实际施工人,其完成工程后,与其有
合同关系的相对方小李未支付欠款。小何认为,除小李外,发包人小胡也应承担责任,双方对此存在争议。小何为索要欠款,决定
起诉。他收集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记录等证据,撰写好起诉状后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
递交。法院
立案后安排开庭,庭审中小何积极陈述事实、出示证据,小李和小胡则进行反驳。一审判决后,小何对结果不满,考虑是否上诉。
案情分析:1、在确定被告方面,根据相关法律,实际施工人不仅可以起诉与其有合同关系的相对方,符合条件时将发包人列为被告也是合理的,小何的做法有法律依据。
2、小何收集建设工程合同、施工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实际施工事实和欠款金额,这是必要且合法的举证行为,有助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3、小何按法定程序向有
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所在地
法院起诉,立案后参加庭审,若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上诉,整个过程遵循了法定程序,确保了
诉讼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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