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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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开发商违约时,买家可要求修复或赔偿。若买家不愿取消合同,可通过法律途径如仲裁或诉讼,迫使开发商履行。若开发商违约导致买家损失,买家可解除合同并索赔。特殊情况如证件不全、面积不符、无法办理房产证等,买家均有权退房。保护自身权益,买家应谨慎行事,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产时,应首先查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逾期支付违约金,若有则按约定支付;若无,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经济损失等。同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在面对房地产开发商因故延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可依照相关法规以及所签署的合同条款选择解除合同关系或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违约金;其次,联手众多业主进行维权投诉,引起监管部门的警觉和关注,进而协助大众消除楼盘中存在的非法违规要素。

出卖方违约,购房者可依合同追责。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多样,可继续履行合同、补救、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实际损失。此外,定金罚则也是违约责任的实施方式。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当购房者遭遇楼盘烂尾无法完工时,不可擅自停贷,否则需承担违约法律责任。建议采取以下方法:与银行协商停贷、向债权人申请调整贷款条件、咨询律师保护权益,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契抵押合同,免除贷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