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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房产权归谁

时间:2025.05.2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339人
律师解析:
借名买房时,房屋产权归谁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1.有书面协议:
要是借名买房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并且在协议里明确规定了房屋归属,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
2.无书面协议:
若没有协议,就得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如果实际出钱买房的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购房款是自己出的,而且借名买房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实际出资人有机会主张房屋产权。
不过,这也是有风险的。
比如,房子登记在出名人名下,要是出名人私自把房子处理了,而第三人又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实际出资人的权益就可能受到损害。
所以,建议实际出资人把出资凭证、购房手续等相关证据保留好。
一旦出现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确定房屋最终的产权归属。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李达成借名买房的口头约定,由小何出资,以小李名义购买一套房产,房产登记在小李名下。购房后,小何一直实际居住该房屋。几年后,小李瞒着小何将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小胡,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小何得知后,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与小李和小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因小何与小李无书面协议明确房屋归属,虽小何能证明购房款由其支付,但借名购房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小何可主张房屋产权,不过存在风险。
2、小胡作为不知情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已完成过户。小何权益受损,建议其保留出资凭证等证据,及时咨询律师,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确定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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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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