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一房多卖时,数个
买卖合同通常都有效,其效力认定以《
民法典》为依据。
2.
房屋所有权归属规则:
已
过户给一方的,该方取得所有权;均未过户但已交付给一方的,合法占有人优先;既未过户也未交付,先付款者有优势;上述情况都未发生,合同先成立的买受人权利优先。
3.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追究出卖人
违约责任并要求
赔偿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分别卖给了小丽、小静和小胡。
小朱与三人都签订了
房屋买卖合同,小丽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房屋未交付也未过户;小静未支付房款,不过小朱已将房屋交付给她使用;小胡则办理了
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三人都认为自己应拥有该房屋所有权,遂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在一房多卖中,数个买卖合同一般均为有效。
所以小朱与小丽、小静、小胡签订的合同均有效。
2、关于房屋所有权归属,因小胡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按照规则,已过户登记给其中一方的,该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小胡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3、小丽和小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她们可依据合同追究小朱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