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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居住方如何维权

时间:2025.05.2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095人
律师解析:
1.确认合同效力
若居住方合同有效,已合法占有房屋,即便未登记也可优先获房屋所有权;若他人已办产权登记,居住方可要求卖方担责。
2.收集证据协商:
收集合同、付款凭证、居住证明等,与卖方协商赔偿,可要求返还房款、利息、赔偿损失,还能主张不超已付房款一倍赔偿。
3.协商不成起诉
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担责,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将一套房屋卖给小丽,小丽支付房款后入住该房屋,但未办理产权登记。
之后,小许又将此房卖给小胡,并为小胡办理了产权登记。
小胡要求小丽搬离,小丽则认为自己已居住在此,应拥有房屋所有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小丽与小许的买卖合同有效,且小丽未登记但已合法占有房屋,她可主张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然而,小许已为小胡办理产权登记,导致小丽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小许应承担违约责任
2、小丽可收集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居住证明等证据,与小许协商赔偿,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若协商不成,小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小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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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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