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定解除情形下可
退房。
如开发商延迟交房,催告后三个月仍未履行,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居住,
购房者可
解除合同。
2.若
签合同时有
欺诈、
胁迫等
可撤销情形,购房者可请求撤销合同退房。
3.双方
协商一致,也能解除
购房合同。
4.若因自身原因不想买,一般不能随意退房,否则要担责,如
定金可能不退。
判断能否退房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和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小朱购买了一套
商品房,支
付定金后却不想买了,要求开发商退房
退款。开发商拒绝,认为小朱是主观不想买,应承担
违约责任,定金不予退还。小朱则称开发商交付房屋时间比约定略有延迟,自己有权退房。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存在法定解除事由如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情况,购房者可解除合同退房。本案中,小朱未进行催告,且开发商只是略有延迟,不符合此法定解除条件。
2、若仅是购房者自身主观原因不想买,一般不能随意退房,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小朱因自身主观不想买而要求退房,所以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要综合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情况及法律规定判断是否具备退房条件,小朱目前不具备合法退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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