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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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后,一般需要在三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天。对于跨区域、惯犯、集团犯罪等重大嫌疑人,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限可以延长至三十天。然而,这一期限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灵活调整。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逃跑、毁灭证据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在被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如不得离开指定的住所、不得与特定的人接触等。 关于请求批捕的期限,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定严格限制。这意味着,相关部门在评估是否进行逮捕时,拥有一定的灵活性和裁量权,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无限制地延长,而是需要在法律框架内,综合考虑案情、证据等因素,作出合理决策。 在实践中,请求批捕的期限通常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案件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逃跑、毁灭证据等危险,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可以延长请求批捕的期限。但是,延长的期限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总之,在被监视居住期间,请求批捕的期限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定限制,但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并综合考虑案情、证据等因素,作出合理决策。同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有权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在实施监视居住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了规定,且有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并且符合法律条件,司法机关可以向其申请逮捕。监视居住的目的主要是限制其行动自由和行为方式,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违反了规定,将依法提请逮捕。

根据我国相应的法条,公安机关在计划对嫌疑人实施拘留时,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获得人民检察院的逮捕许可;特殊情况允许拘留期限最多延长1至4天。同时,公安机关需向检察院详述涉嫌犯罪的情况、证据,并提交逮捕申请以供审议。

根据我国相应的法条,公安机关在计划对嫌疑人实施拘留时,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获得人民检察院的逮捕许可;特殊情况允许拘留期限最多延长1至4天。同时,公安机关需向检察院详述涉嫌犯罪的情况、证据,并提交逮捕申请以供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