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明确
担保责任方式
一般
保证中,未审判
仲裁、未
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前,保
证人可拒担责;
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能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
2.查看
保证期间追款时看合同约定,保证期内可合理向保证人
主张权利,过期保证人或免责。
3.
起诉流程连带责任保证可直接
起诉保证人,提供
证据;
判决不履行可强制执行。
一般保证先起诉债务人,无果再诉保证人。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丽借款5万元,小胡为该借款提供
担保。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还款。小丽要求小胡承担
保证责任还款,小胡认为自己是一般保证,在小朱财产未
被强制执行前自己无需担责。小丽则觉得小胡是连带责任保证,可直接要求其还款。双方就担保责任方式及追款程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担保责任方式很关键。若小胡是一般保证,在小朱的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小朱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
债务前,小胡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小丽可直接要求小胡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2、小丽追款时应查看
担保合同有无约定保证期间等关键条款。在保证期间内,小丽可通过合理方式向小胡主张权利。若已过保证期间,小胡可能免责。若小胡是连带责任保证,小丽可直接起诉小胡,提供
借条、担保合同等证据;若为一般保证,小丽需先起诉小朱,执行其财产无果后,再起诉小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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