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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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具体情况是:一、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则可以共同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由想离婚的一方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在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准予离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在妻子患有重症病情或丧失行动能力,甚至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阶段时,倘若不会对社会构成实质性威胁,则可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因此,若妻子的精神疾患状况契合上述条款所述标准,即可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

患有精神疾病的配偶离婚时,财产分配应合理且公平。专属性财产归配偶所有,协商达成的协议应尊重。协商无果时,法官会综合考虑各方权益裁决。若患病方生活困难,对方应提供必要援助。确保双方权益,特别是弱势方得到保障,是财产分配的重要原则。

如欲提起离婚之诉,应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若存在婚前隐瞒疾病、婚后久治不愈,以及明知伴侣患有此类疾病却仍与其缔结婚姻关系等情况,均可视作夫妻情感实质已经破裂,此时一方若坚持离婚意愿且经过调解无效,依法予以判决准许离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老婆有精神病的可不可以离婚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可不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