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担保期限经催收是否中断

担保期限经催收是否中断

时间:2025.05.12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953人
律师解析:
1.担保期限性质
担保期限通常不会因催收而中断,它属于除斥期间,并非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当这个期间届满,相应权利就会消灭。
2.担保期限的规定
依据《民法典》,债权人与保证人能够约定保证期间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长为六个月。
3.保证责任的免除情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否则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比如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如果没有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催收并不属于担保期限中断的法定事由。
一旦担保期限经过,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会免除。
也就是说,即使债权人进行了催收,但只要担保期限已过,保证人无需再承担保证义务。

案情回顾:

小许向小李借款10万元,小胡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未约定保证期间。借款到期后,小李多次向小许和小胡催收还款。小胡认为小李催收已导致担保期限中断,自己仍需承担保证责任;而小李则觉得担保期限不会因催收中断,若超过法定期间,小胡可不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担保期限是除斥期间,并非诉讼时效,不会因催收而中断。本案中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若在保证期间内,小李未按规定行使权利,如一般保证未对小许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未请求小胡承担保证责任,小胡的保证责任将免除。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