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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有啥条件

时间:2025.05.0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09人
律师解析: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方式:
1.约定解除:
承租双方可在租赁合同里明确提前解约的条件。
当这些条件达成时,一方就能行使解除权。
例如,合同中约定若承租方连续3个月都未支付租金,出租方就有权解除合同
这是双方预先商定好的规则,一旦触发条件,解除合同便有了依据。
2.法定解除:
该方式是依据法律规定来执行。
出租方:
当承租方出现擅自转租、故意损坏房屋等根本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出租方的权益。
承租方:
如果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像房屋主体结构损坏、严重漏水等,影响到正常居住使用,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承租方有权要求解约。
不管选择哪种解除方式,解约方通常都要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通知对方。
要是因解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解约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小何将房屋出租给小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若承租方连续3个月未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租赁期间,小李因资金周转问题连续4个月未付租金。小何多次催讨无果后,提出解除合同,小李却认为自己只是暂时困难,不同意解除。

案情分析:

1、本案存在约定解除情形,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连续3个月未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小李连续4个月未付租金,小何可行使解除权。
2、小何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合理合法,若小李不同意导致小何有损失,小李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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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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