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借款担保人的保质期视情况而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为主债务履行完毕后六个月。若保证期限早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视为无期限,待主债务履行期结束后开始计算担保期。担保人责任分两种:一般保证中,纠纷未经诉讼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未执行完前,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债务的抵押担保期间,首先应当由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依据自愿原则通过合同谈判来确立。若如遇双方当事人并未达成书面约定或存在模糊界限情况时,则需在主债履行完毕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确立该项抵押担保期间。

民间借贷中,保证人责任期间通常在担保协议中明确约定,最长不超过两年。若未约定,则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债务履行期指借款方承担债务的期限。担保是依法或双方约定,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法律制度。

连带责任担保期限通常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但当事人可另行约定,若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则视为未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默认为六个月。如主债务履行期限未约定或不明确,则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关于债务的抵押担保期间,首先应当由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依据自愿原则通过合同谈判来确立。若如遇双方当事人并未达成书面约定或存在模糊界限情况时,则需在主债履行完毕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确立该项抵押担保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