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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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屋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若问题轻微不干扰生活,开发商应负责修复。如开发商拖延或逃避责任,购房者可自行或委托修复,相关费用及额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在消费者购得房产之后,如若遇到质量方面的困扰,首先应尝试与所购置房产的开发商进行深入沟通并商讨解决方案。更为细致地讲,若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的情况,消费者有权选择退房。同样,如果在收房之后发现房产质量问题对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消费者亦有权利提出退房申请。然而,对于一些常见的质量问题,例如需要进行维修的部分,只要这些问题发生在保修期限之内,消费者便可向开发商提出维修请求。

购买二手房遇到品质问题时,首要确认问题性质和保修责任。若在保修期内,行使保修权利;否则,业主需负责。严重质量问题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索赔。解决纠纷时,建议先与卖方协商,然后向消费者协会、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求助,最后才诉诸法院。在整个过程中,坚持沟通和依法维权是关键。

发现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问题时,双方应首先尝试私下协商,对争议部分进行调整。若协商无果,可诉诸法律,由法院审理并依情节决断。对明显不合理且显失公平的条款,如因紧迫或缺乏经验签订,受损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新建楼宇存质量问题,购买者可与发展商协商限期维修。若维修后仍未达标,购买者有权解约并向发展商索赔,以补偿经济损失。购买者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