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居间合同与
中介费基本规定
居间合同是指
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房屋租赁领域,当房产中介成功促成
租赁合同成立时,他们就有权收取中介费。
2.违约情况下中介费承担原则
根据居间合同的一般规定,如果租赁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方是否承担中介费,那么违约方是要承担这一费用的。
例如,要是承租人突然违约不租了,或者出租人违约不再
出租房屋,使得租赁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违约方承担中介费的原因
中介已经完成了促成交易的义务,他们付出了时间和精力来寻找合适的租客或房东,并促成双方达成
租赁协议。
而
违约行为破坏了原本成功的交易,所以违约方需要为此付出代价。
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其中就包含支付中介费,这其实也是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种弥补。
4.承担中介费的意义
让违约方承担中介费能促使合同各方都按照约定
履行合同,有助于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的交易秩序和公平性。
案情回顾:小朱通过中介小胡介绍,与小丽签订了
房屋租赁合同。然而,在合同履行前,小丽因自身原因违约,决定不再出租该房屋,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小朱认为中介费应由小丽承担,而小丽则觉得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中介费,不应由自己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居间合同的规定,居间人促成
合同成立,委托人需支付报酬。本案中,中介小胡已促成小朱和小丽的租赁合同成立,有权收取中介费。
2、虽然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中介费,但小丽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其违约行为破坏了交易,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中介费,以此维护交易秩序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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