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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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购买的商品房因施工停滞而无法交付时,购房者不宜单方面停止按揭还款,以免违约。建议首先与贷款银行协商,探讨暂停还贷的可能方案,并确保签订正式协议。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请求解除购房合同。一旦合同解除,可进一步要求解除与银行的抵押合同,从而摆脱还款义务。

在涉及房屋所有权的继承方面产生纠纷时,我们通常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解决:首先是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其次是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最后便是将争议诉诸于人民法院。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

针对开发商未如期交付房屋的赔偿,双方应先依据购房协议处理。若无约定或不明确,购房者可根据政府或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类房屋的租金评价确定违约赔偿金额。双方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面对烂尾楼贷款问题,购房者不应擅自停贷,而应依法采取行动: (1)积极与银行沟通,争取暂缓房贷,并签订停贷协议;(2)若沟通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解除后,购房者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房屋抵押合同债务,从而避免进一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