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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是否参照商品房

时间:2025.04.06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73人
律师解析:
1.共性:
合同订立上,二手房和商品房都按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签合同,明确双方权责。
产权方面,都要明确产权归属,保证卖方有处分权。
2.差异:
二手房的房屋现状和租赁情况更复杂,交易流程存在房屋质量、物业费欠费等遗留问题。
价格受房龄、装修等影响大,税费政策也和商品房不同。
二手房买卖虽参考商品房法律框架,但操作细节要结合自身特点谨慎对待。

案情回顾:

小朱欲购买二手房,与卖方小李签订合同。在交易过程中,小朱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有物业费欠费情况。小李认为这些遗留问题不影响交易,按合同履行即可;而小朱觉得小李应解决这些问题后再完成交易。同时,小朱认为房价因房龄和装修因素定价过高,与税费政策也未在合同中明确说明,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合同订立上,双方虽按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签订合同,但合同应更明确双方权责,对于房屋现状、遗留问题及税费政策等细节应详细约定,小李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2、产权方面虽应明确归属,但二手房交易复杂,除产权外,房屋质量、物业费等遗留问题也需卖方妥善处理。小朱要求解决遗留问题合理,双方应根据二手房特点谨慎对待操作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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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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